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Andrew


在會考的兩年,我曾遇上一位永遠把學生放在第一位的老師;而我曾經以為,我這一生也不會再遇上另一個,但這兩年的一切一切,也都證明我徹底錯了。在這12個學分的旅程,與其說你是一名老師,倒不如說你是一位引路者、同行者。學生的問題,你永遠願意解答,你這習慣甚至寵壞了我,讓我忘了facebook 是一個休閒的平台、忘了凌晨兩點應該是休息的時間;而學生的聚會,你也一直投入參加。而在這兩年過後,我們應該不會在課堂中再一次相遇,或許我也會有點不習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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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到了最後一課,其實我真的很感慨,可是忘了做你的assignment 讓我有點狼狽。原來轉瞬間,你已經陪著我們走了兩年的路。最初,我們還是帶著草香的freshmen,在UCC 的課室初遇傳說中被稱為「死神」的你,戰戰兢兢地掙扎求存;到了今日,我們早已了解其實你是一名慈父,你只是一個裝作魔鬼的天使。在這天,你就如一名父親般把我們送出LSB的大門,讓我們去迎接未來的一個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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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愛上你的課,因為你那份熱誠從未退減。那團心火雖偶有不穩,但卻始終照亮與溫暖著我們每一位。我更加要感謝你的,是你不只有一腔熱誠,而且還能控制著那火候,為我們的程度試著調節自己。我想在次再說一次:「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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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些時候我的確沒在專心,但我對你的敬意卻一直如昔。這一天,我猶豫了一會,還是決定再一次開動了錄音機,把這最後一課錄下來,永留紀念。所錄下的,當然也包括你的最後一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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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或者會問,為什麼我會打這一篇如斯肉麻的文章,這是因為我知道,教育的路很難走、很崎嶇。而作為一個學生,我希望在這裡聊表謝意,為碩果僅存、有心有力的這位好老師送上讚美,讓他知道,在這條苦路上,他絕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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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
今晚的缺席,其實非我所願;只是早已答應了自己的一批UGFN學生,在最後這晚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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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我是刻意只寫一半,因為我覺得我們當中的不少同學也有不少話要說,與其把所有對白搶來自己說,我倒不如作一個「拋磚引玉」的使者,然後把這舞台交回給眾人吧。

Memoryless


序:
認識我久了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有個小習慣,就是手機中會有一個小excel,而我會把每日的支出與收入,一一記在其中,而電腦中則有一個對應的完整紀錄。這個習慣,是從中五一次友人主動歸還二百大元時開始的。還記得當年,友人傳來200元正,說是要還我的。我當下的反應是:「你根本沒有借過我錢吧。」經他重描情景,我才記得借錢的事。自此,我便利用我當年的小小會計知識為一切留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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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這個系統的原意,其實很膚淺;但最後這個系統,卻為我提供了不少的便利,也帶來了無數的回憶。曾經有人跟我說,他已經交營費了,只是我忘了。我把整份紀錄來回研究,最終喚醒了「他當時其實是拿了銀包出來,但不夠錢而選擇下次才一次過支付」的記憶。不過這只是一些無關痛癢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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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我會忘了輸入部分紀錄,數日後,當我看到銀包少了點錢,我便會開始為我的人生倒帶,嘗試從每日的經歷之中找回遺失的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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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至大一時的我,我的腦海中很容易便會浮現過去十多日的每一個片段,由發現錯誤到修正,只會是短短三四分鐘的事;但這個學期,似乎一切都變了,有時我要問一問母親,查看手機的SMS 紀錄等等,我才會慢慢回想起過去所發生的一切。或者有人會覺得,這個行為實在很無聊,更不必執著;但這個從財政紀錄窺看自己過去的做法,已經成為了一個我所愛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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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一個月內連續3次,完全忘記自己某日做過什麼,這意味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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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這是代表了我人生中部分的日子,已經失了去意義。在那一天,我忘記了什麼是人生,而只是過著一些行屍走肉的生活。沒見過自己想見的人,沒去過自己想去的地方,也沒為未來奮鬥,才會讓這樣的一天,從我的記憶體中徹底移去,而不留半點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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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這更是代表了我潛意識中對近來壓力的一點點反抗;也可能是我因為近來的衝擊實在太多,讓我沒法記下其他的事。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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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篇有意為之的文章,所以組織會比平日更為鬆散。因為這是一篇真正的「心情誌」。

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

愛情霧中的俄羅斯套娃

序:
這篇文章,其實只是我對我所觀察到的事的一個小總結,雖然文章會以一個「肯定的語氣」道出我的看法,但畢竟我的朋友圈有所局限,所寫的未必能代表世界的大環境,所以如果不同意,那也不打緊,就當是你在文海之中遇上一篇不合心意的文章吧;先別急著把我打成「人生教練」,然後口誅筆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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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世界主要有兩類人,一類是「以年為單位」的人,很難愛上一個人,但假使愛上了,即使對方無意,此情卻經年未退。另一類則是「以月為單位」的人,不難對別人有好感,如果感覺到對方無意便會抽身而退來保護自己,而此等人也有不少能夠維持長久的戀愛關係。而後者是本文的重點,因為前者的行為與心態不易被改變;反而如何與後者相處卻對關係有決定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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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明白,自然而來的愛情是最好,但並不是人人也是這樣幸運,甚至有時雙方也有點好感卻因為人類心理的原因而彼此錯過。而以下所說的,是建基於雙方也覺得對方是一個好人,而不是一個「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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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貫穿全文的核心概念只有一個:Uncertainties lie in Certainties.」確定性提供了安全感,令對方感情投放前有了幾份信心;而神秘感提供了進一步了解與接觸的衝動。基本上從初識到拍拖,有3層的「確定中帶點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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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Certainty in “existence” but not “extent” of relationship.
就是大家都能肯定對方沒把自己當成「無謂人」,關係是真確地存在;但關係有多強?卻未能得悉。到底只是普通朋友,還是一個比較重要的人呢?
「盛女愛作戰」中所說的:「覆短訊的字數要少過對方,也不可作最後一個回短訊的人」其實多數會導致失敗,因為這像是一個「漠不關心」的表現,大多數的人將會把自己判定為「無謂人」,從而退出。留下來的反而可能是一些情癡或是另有所圖的人。少量的「長訊」,一個晚安或是偶然一次主動的邀約都是需要的(至於是那種就取決於雙方性格)因為沒有這些「證據」,很容易讓對方以為你完全沒有意思。但在此階段表現得過份積極,也多是失敗收場(除非大家已有強烈好感),因為人是喜歡挑戰一些稍有難度的任務,如果一開始就「道明來意」,卻會把關係強度的不確定性提早移走。
另一方面,如果沒展現出可進一步成為「重要的人(close fd/lover 皆可)」的可能性,那麼關係將會轉化為「normal friend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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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Certainty in “extent” but not “nature” of relationship.
依靠著一些直接的話、明顯的信任或是一些互相邀約的行為,慢慢大家都會明白,在對方心中已經有了一個「不錯的位置」。但這個位置是怎樣的位置呢?好朋友?知己?還是可能的情人?如果有意,此階段的初期不宜弄得太清楚,打成友誼會扼殺發展機會,道明是愛情則會為雙方帶來很大的壓力,所以要先把這關係的真相用多層的禮物盒包好。在這段時間,也是了解對方性格的重要契機,甚至因著進一步的了解,你會希望把禮物盒內的心心換成打氣公仔,或是反過來成為可能的情人。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神秘感本身將會慢慢為關係帶來壓力,此時就應該把禮物盒一層層地打開。
如果決定以好朋友關係為目的地,那麼就要減少曖昧的語氣,改以一些朋友的支持為重。甚至可偶爾放出一句「我們是好朋友嘛」、「有時簡簡單單的友誼都幾令人舒服呀」的話,把這層迷霧撥開。
如果打算轉成情人,可多用一些明顯近乎情侶才會用的字眼,在此就不多舉了,以免令文章結冰。
如果雙方關係繼續不明朗,那麼其中一方將會覺得很累,很想抽身離去。此時好感或愛意將開始消磨,最終讓彼此的關係淡化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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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Certainty in “nature” of relationship but not timing of final action.
能到這層,其實已經很幸運,但近來都有聽到朋友在這處才出錯的。大家的心意,其實早已明瞭,但男方卻遲遲未確立其身份,女方又要顧著自己的矜持。結果女方心態由焦急到焦慮,再由焦慮轉為憤怒,那麼便白白浪費了一段大好姻緣。所以當能確定自己在這一層,就不要再拖,因為從這層破裂,是可能會令雙方變回陌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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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一切的重點,都是利用一定的神秘性去建立一種張力,但如果過了火,反而會導致關係破裂,傷害大家。要多少未知性,要多少神秘感,很取決於雙方的性格。如果對方是自尊較弱、安全感不足的類型,神秘感只需一點兒就可以了,否則對方會因為你給不了安全感而沒信心;但如果對方是有自信,有安全感的那類,那麼卻可以多加一點,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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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要強調的是,雖然一些小技巧是可以用的,但不要篡改自己的性格;扭曲了的性格,是會被別人看得出來。就算看不出來,如果你在製造一個「對方接受的性格」的過程中覺得辛苦,那麼就表示你們並非真正相合,所以絕對別濫用小技巧讓一切變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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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
其實這三層的一部分,主要還是聽回來的。因為我本人很多時候,會選擇與女生當好朋友,就會高速進入第二層的「exit path」,弄清關係。上文「誰說曖昧無需負責」,所說的就是不要在第二層的後期甚至第三層停留太久,因為這會使人受盡傷害。

其實我寫出這篇文,主要的作用絕不是「說如何追人」,因為我絕對不敢當也沒這個能力;反而是要告訴各人,其實每一階段的tension 除了正面效果外,還有一定程度的副作用,所以請不要胡亂曖昧。

題外話:明眼人會看出「池旁路兩旁」、「誰說曖昧無需負責」與本文其實是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所以如果喜歡的話,請大家再一次細味這三篇文章。

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

誰說曖昧無需負責

「其實曖昧都幾好呀,大家都唔需要負咩責任。」
「你真係咁認為?其實曖昧往往先係最傷害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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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沒準備拍拖就別曖昧;沒考慮過結婚就不要拍拖。」
我知道,這在某些人眼中是絕對是一句廢話,我某程度上同意。如果雙方也是抱「不必認真」的心態,那麼作為旁人的我根本無從置喙。但如果知道或是覺得對方是一個對感情認真的人,那麼請記著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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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或多或少也是一段拍拖前的必經過程;所以我並不是要說不能曖昧,也不是說曖昧後就一定要拍拖,進而結婚。而是要明白,曖昧行為本身也會帶來一種深深的傷害,所以只有當「真的有意」時,才可以開展一段較為曖昧關係,否則便把事情弄清楚。在曖昧當中,雙方會慢慢了解,那種感覺是強了還是弱了,其實自己心知肚明。如果在曖昧期中,覺得對方並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位,那麼請及早抽身,把傷害減到最少。這兒的抽身不是指「不理會」,而是轉為純友誼的對話。如果感覺對了,才把關係加深。這種心態,其實不會免除所有傷害,而只是減少不必要的傷害。我會覺得,如果雙方都認真想過在一起,那麼曖昧結束所帶來傷害,就是一種不幸。但如果一直無心,卻只是希望在關係中獲取一種快感或是什麼,那麼就是一種絕對值得譴責的行為。因為曖昧那種未知性,確是會令人愛恨交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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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情況,是我近來也常聽到的。是一方一直認為另一方不是理想的結婚對象,卻一直維持著戀愛關係;有時甚至會因為認定了對方不是那一位,而沒珍惜對方,說話也不留餘地。有時那心靈的距離確大得讓兩個人可以數天說一次:「分手吧!」卻沒有實行,選擇了持續傷害對方。有時我看著這些情侶,我會想:「到底他們是想到了彼此真的忍到爆炸的那一天;還是會選擇這樣進入婚姻,度過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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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是說「要認定了才能曖昧」,我的想法絕對沒那麼緊。而是如果大家已經知道對方沒可能是自己要找的人,那麼連曖昧也不應該胡亂開始,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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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成為終生伴侶的人,才可以考慮走在一起;
有機會成為情人的,才可以小心翼翼地曖昧起來。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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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
寫這篇文的我,並非沒有犯過這些錯誤,所以我並不是站在一個道德高地把這一切道出。我只是希望把我過去的一些經歷,加上幾個密友近來的內心獨白,總結成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