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 星期六

池旁路兩旁

課室裏,飯堂裏,校巴上,道路上,經常聽到有人問答:「你去看花節沒有?」「我去過了。」或者說:「我正想去。」到了星期四、五時,師生校工,多爭說未圓湖一事。一時之間,幾乎形成一種空氣,甚至是一種壓力,一種誘惑,如果誰沒有到未圓湖看花,就好像是一大憾事,不得不擠時間,去湊個熱鬧。雖然未圓湖一直都在,但大家好像是在今日,才注意到這開屏的未圓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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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下校巴的一刻,我剛好看到我有點心儀的那位鄰班女孩,從利黃瑤壁樓迎面走來;懷著輕鬆賞花的心態,我還是選擇了停下了腳步,與她攀談。
一起走在池旁路的那刻,我覺得這將是一個美好的邂逅。平日的她應該早已離開中大;但在這個校長決定延長未圓湖燈光的一個特別的晚上,也許,她選擇了留下來。
雖然我不知道,她來未圓湖是純粹為了湊熱鬧,還是真的有一份情懷。但最少,我對她的好感又多了幾分。在談話間,我滲出了那份雀躍與期待。不知是不是那氣氛的影響,連崇基的圖書館,也像比平日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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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未圓湖的一條樓梯處,我見她沒有走下去的意欲,我便繼續隨她前行,以為她想以最美的角度,進入這如仙境的未圓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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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料,就在眾志堂的門前,她問我:「為什麼還不過馬路呢?」我一臉狐疑的答題:「為什麼要過馬路啊?」她說:「你不是來BA Night 的嗎?」我答案:「我不是去BA Night 啊,我是到未圓湖走走啊。」她的眼神閃出了像是看到史前古人的那份詫異,然後拋下一句有點變調的:「拜拜。」就轉身走進了眾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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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著未圓湖的小梯,我只想到了一句:「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在未圓湖為花草題詞,而妳卻在眾志堂為花草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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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知道,錯過一個這樣的女生,就像是在大學站錯過一班開往大埔墟的列車。錯過了,其實也不必惋惜;因為即使搭上了,也注定駛不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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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
其實那刻,我並不是在為眼前花草題詞,我只是站在未圓湖靜思。當我全然投入時,忽然傳來池旁路另一邊的吶喊聲,我才即興把那句打進手機內。回家後,有幾份感悟,便杜撰了一個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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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聽心事時,偶然會聽到兩個人最初只是為一份感動而走在一起,而他們的生活,本來並不是那麼重疊,只是在生活(池旁路)中偶爾遇上,以為對方會是自己的同路人。最後,熱情消逝,大家開始慢慢看到對方價值觀與興趣上的不同,如果不懂得去互相接納,那麼關係也支持不了多久。當到了未圓湖的樓梯轉角,才發現也許要「下次下次」才能遇上對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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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並沒某些人想像中那麼討厭花草選舉本身,我同意「花草選舉」本身只是一場與友人共同經歷的表演。可惜,我知道過去有些花草,其實並不是那麼自願地站在鎂光燈下;也知道某些莊員並不真的是那麼享受在BA Night 那夜演出。這才是我反對的主因。
不過,我永遠會記得,大學能夠成為一所真正的大學的主因,是這個地方能夠包容與接納不同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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