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3日 星期四

將錯就錯的旅程


這是一趟「將錯就錯」的旅程。

其實早在七月,我就知道了我要在921號前後才能住進UCLA 的宿舍,但我在五月所訂的機票,是在97日就飛抵LA。我想過幾次是不是要改日子,畢竟那才要花HKD$800;而早到14日,所花的,絕不可能是這個數目。特別是當我認識到幾個DSE的朋友後,我真的有想過留多一會的,見一見他們的。但最後,我心中的聲音還是阻止了我。我決定讓一切「隨機」,就此踏上征途。在我踏上飛機的一刻,其實我只訂了3晚的小酒店,往後的日子是怎樣,我沒法估計也沒打算。認識我的人,也許也知道我對我重視的事,總有plan B。但這次是一個例外,我連plan A 也沒開始準備。我知道這樣可能會讓我費上多一筆金錢,但當我想起網路上流傳的一段:「人一生要有二次的義無反顧,一次為轟轟烈烈的愛情,一次為想走就走的旅行。」我就鼓起了勇氣,離開香港這個我熟悉的土壤。

也許是在離港前太執意要完成太多的事,在上機的一刻,我的健康狀態可說是很勉強。在乘過韓國那程機後,在韓國機場的那150分鐘,對我來說真的很漫長,很想睡但奈何身邊行李太多,我不能在就此安睡。到了長途飛機上,我曾有機會跟那坐在鄰座的華僑詳談,因為他的女兒就是UCLA 的畢業生。但疲憊的我,只能把握十多小時的每一刻,補充自己的體力。我只能在兩餐的時候,跟他多聊幾句。

下機過後,遇上繁瑣的過關程序,到我真正踏足美國領土的一刻,我早已筋疲力竭。此時,我原先安排給自己的一個挑戰:「在只有酒店名的情況下找到穿梭巴」,便成為了一個自設的埋伏。站在「酒店專巴區」的我,看到數以十計的巴士上落客,我還是看不到自己的巴士。但我卻得出了一個結論,財大氣粗的人,多數是登上一些真正的專車;而平民呢?多是登上一些貼上「為環保,我們聯合起來」的酒店聯網巴。而每輛「網巴」只會去最多3間酒店,但我卻遲遲未見自己的。
我終於忍不住,查問「網巴」司機我應該怎去Wingate Hotel,他問:「你有沒有booking?」我說沒有。他拿起了自己的手機,打一通電話,說很快會有的了。我一邊感激他,一邊也在擔心,那車真的會來嗎?半晌後,我的專車便如期出現了,簡單的check-in 之後,我便把用那開門成功率只有25%的門匙,走進我的房內。看著自己的大房,其實真的有點空虛。

終於等到了早餐時間,樓下的waffle 機,對我來說還算新穎,但我很快就掌握了。看到Egg Benedict 所用的醫,我還是認不出來,所以我還是冒昧問了酒店職員。在一個無人認識的地方出錯,總比當眾出洋相為佳。因為不知道下一頓會是何時,我決定先飽餐一回。回到房間後,我很快就進了夢鄉。一睡醒來,只見牆上顯示的是十時正,我曾以為時候尚早,因為我房間好像是沒人進過來那般,但我看一看電腦,才醒覺自己原來睡了15小時。我玩了數小時的電腦小遊戲,再整理一下電郵,又是我期待的早餐時間。

這回,食物有了點變化,而樓下又多了一批疑似韓國人。不過很明顯的是,他們來自一個不文明的地方,因為他們用手拿起了食物,逐一端詳,初是因大惑不解,後是要百中挑一,而我這刻已經對他們反了感。然而,在下一刻,有一個大嬸看著那個窩夫機,對我說著一些我聽不懂的語言。我分析了一會,肯定了那不是我認識的語言,便以英文問她懂不懂英文,豈料她竟以本國語言自說自話,並好像對有亞洲人不懂她所說的感到很詫異,就像看到有北韓人不認識金正日那般的驚訝。

我想起了一句,「action speaks louder than word」。也許這句拿來形容這一境況,比本義還有意思吧。我把工序都完成後,用手指一指計時器,心想她會明白吧。但她卻滿臉狐疑地看著那倒數時計,像是不能理解那樣。到了時間過了8成的時候,她終於忍不住把它拿出來。我看著那個狀態還可以的窩夫,我也沒制止她的打算,我輕輕指了指糖漿的所在地,便沒再理會。也許我早已對她有一種厭惡感,才會這麼不樂意幫忙。

吃過早餐,我便乘上最後一班往機場的穿梭巴,打算遊遊機場;但此時我才發現,LAX 作為世上第5大的機場,竟是無處可逛,我就明白到香港機場排名為什麼能這樣高。我到了info centre ,看到一名非常有英國味道的老女士,便向她問:「如果我希望到處走走,好好認識美國,那麼妳會有什麼建議?」我看了看旁邊的告示,才知道這處的「職員」其實都是鄰近社區希望為遊客服務的一群義工,心中的尊敬更是油然而生。她與我多聊了幾句,便給了我一份LA地圖與一份地鐵指南,僅此而已。在這一刻,其實我有點玩電腦遊戲的感覺 「玩家 Eric Ho LAX 獲得了 一份地圖」,不過我玩的是真人版而已。她最後的一句提示,是「Ride on GBUS, and Buy DayPass」。

GBUS 不是大學商學生所「景仰」的環商,而是一條連接「Green Line」的巴士路線。從GBUS 下車,令我意外的景象是,我沒看到一個偌大的地鐵入口,也沒看到人流,我只看到一條小天橋與一部電梯,僅此而已。我再環顧四周,便明白到這電梯是唯一的可能入口,我在下面售票機買了Day Pass 後,便上一層乘車。
令我驚詫的是,整個月台只寫了一句關於班次的資料:「15 Mins or less」,我看到月台上那寥寥無幾的路人,也在安靜地等候,我就知道,原來香港人的節奏真的是那麼的急促。來到面前的,是一架比輕鐵更次等的列車,而這裡的單程票,也是離奇的restrictive。單程單向已經夠過份的了,但這處竟然連轉線也不可。如果你有乘過輕鐵,那個比喻就是751610 要再拍卡,當然也不可重覆車站。而一張「單程單線單向票」是1.5元美金,「全日通」則是5美元。此時我就明白到,那老女士的至理名言是多麼的真實。

第一站我先往downtown,那兒的地鐵雖然比較像樣,但仍然比不上葵興之類的「頹站」。出了地面後,面前的景象令我不禁拿出了手機的字典,輸入downtown 一字,我是不是把downtown uptown 搞混了?但字典卻肯定地回應了我:「市中心、鬧市區」。我想了想,似乎唯一的解釋是我到了異度空間。但再回心一想的,才醒覺當日是星期日。不過香港的中環也未至冷清如此吧。

走著走著,第一個吸引我注意的地方,是法院的外牆,書上了歷年出色律師、檢察官與法官的名字,但出人意表的是,辯護律師的那批名字是在正中的,佔二行;法官在左,佔一行;檢察官在右,亦佔一行。這是代表美國人重視「properly represent defendants」的價值嗎?但回想當年讀Criminal Justice System ,一名法官所寫的「I have never seen a case that a defendant is properly represented by one’s attorney, not even in murder cases」我心中又泛起了幾分懷疑。到底牆上的這些名字,有多少是真正的好人、有專業道德的人;又有多少只是騙這個名份回來?

美國其中一個特色,也許是到處也是警告牌吧。這些警告牌的特色,是他們都會醒目地道明你將干犯何例。在香港,你只會見到「嚴禁吸煙」或「根據XX 條例,市民不可在此吸煙,否則可處以」。但在加洲,你可以看到條文的編號,在每個警告牌上也會提醒你會違反何例的第幾章第幾條,也許這就是美國人人「識」法的文化吧。

第二個我到的地方,是LA 的天主教總堂,而在我進入的一瞬間,剛好是他們彌撒完場的一刻,我誤打誤撞地走了進去,就看到了幾幅令我震撼的畫面。「Candles, $2 E.A. 」兩元的candles 不是指買,而是點起一支燭台所要付的金額;堂內更見耶穌針十字的像,而信徒則在摸著那像祈禱。這些基本上不會是基督新教所會做的事,但到底誰是誰非,還是兩者皆可,只是表達方法不同?我不敢為這爭論多年的事下判斷,但這對我來說,還真的是一回新鮮事。

到了一個大商場,我還是看到了一個十室九關的情境,而在一排商店之中,唯一仍然開著的竟不是食店,而是一間Victoria Secret想起友人臨別的笑話,我不禁失笑。原來downtown 的星期日,真的是那麼的寧靜。

我竟花了10分鐘才在一個小區中找到地鐵入口,與平常的入口不同,原來這個是一個「特色站」特色是沒有那個M字,而是偽裝成一個古典商場的入口,這卻害慘了我。我之後便打算到荷里活先快速一遊,但在希望離開時,卻遇上警方極大規模的封路,害我要多走45分鐘的路才能到地鐵站,在途中,我在走進一間商店買水時意外踫跌了一塊東西。我帶到無奈的心情到店口告之,打算給他處置。而他則決定給我打個七折,然後讓我買起它。幸好那小東西不太貴,只是4個美金,否則就慘了。他細心地拼回,然後就交給我了。

終於來到下一站的入口,此時我也無力再前行,但我仍堅持要到long beach 一遊,以完成今日的創舉。而其實這一刻我也習慣了地鐵,況且其實我頗愛黑人,因為印象中他們比白人更坦率,只是部分人會在街上行乞,這也只是生活使然。我知道他們本性不壞,也知道身上的主要銀庫已經被好好保護與掩飾,(例如其中一個銀庫是在背包底部的一本英文書的內頁以膠紙與信封封緊,而其他銀庫也有「充滿特色」的保護措施),我便安然地、不自覺地睡起來。這也許有點不可思議,但我是對這城市有點信心的。而更離奇的是,我能在每次轉線前的那刻醒來,就如同我已經很熟悉這一切那般,而這只是我真正踏出這城的首天。

到了long beach ,拍個照,上個網,我便打算折返,來日好好再來一回。我看著那地圖,心中突然冒起了一個想法:「我倒不如從看起來最近的那個地鐵站,用雙腳走回酒店吧。」我一直知道我那地圖是只顯示主要街道的,但我沒想到,原來那是每十多條街才顯示一條。我從飛機升降方向與地鐵路軌方向判定了當前位置與方向後,便大膽地走起來了。我知道我萬不能錯,因為以LA 的街道與那極短的綠燈設計,我知道如果我走錯了便難以回頭,加上我沒任何可聯絡外界的手提,我知道如果走錯了,連叫的士也絕不容易。但我就是喜歡這種冒險的感覺,畢竟世事不是事事也可重來。走到半路,我發現自己沒走錯方向,但原來一條地圖上顯示的道路,真的是很遠很遠。而我那時只是走了1/3 的路程。我最後決定堅持,雖然有時會被狗吠,但做過人口普查的人,並不是太害怕。在走了2/3 路徑之後,我發現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的酒店是在405 洲際高速的西邊,而我人在405 的東邊。即如果405 公路是不可穿越的話,我所作的一切也是枉然。此時,一輛貨車在遠方高速從東往西駛過,我看得出,這車子沒有減速的打算,況且附近盡是住宅,這貨車的最終目的地,定必在405 公路的另一邊,我沿它駛過的路走過去,果然看到一條隧道,而且也有給人行的地方,我心中只有感恩。回到酒店梳洗過、與媽通電過後,我便倒頭大睡。明早就是退房的時候,但我對於明晚所住的地方,仍未有打算。

我媽對我這樣走,又不住hostel 始終不放心,所以她還是叫我join local tour。而90美元一晚的酒店始終也不便宜,她說寧可join 一個tour ,再多付一點就好了。她也鼓勵我找寄宿家庭。我當早send 了幾封couchsurfing(求宿數宵)的信,便食了這酒店的最後一回早餐,就到市中心開電話卡與找local tour。我這回是走回原本近機場的地鐵站,我看到一個無奈的黑人在看著售票機發怔。他把附近的警察叫來,但似乎也解決不了,他說他can’t bear the loss我說了一句連自己也感驚訝的說話:「I think (that) I can help you。」我便快速按了幾個鍵,跟他解釋他的卡是沒錢,但有一張未啟用的DayPass,所以他的5美元沒白白消失。我跟住再解釋一回,然後叫他入閘,果然成功了。也許是我平日對自己解難能力的訓練從沒放鬆吧,我很多時是叫友人send 一個excel 給我,然後跟我說他要什麼。我很少要求對方解釋他的excel 是怎樣寫的,因為看著看著就會明白。我跟他閒聊,為什麼他會不懂這系統,他說平日他是駕車的,而地鐵也剛改收費系統,所以用不來,反而我這外來的人因為抱開放的心去嘗試,反而更易解決問題。我想起我酒店旁邊的賣車中心可說是數之不盡,而大部分的banner 也是寫「Bad Credit OK」、「We will finance you」等就明白,為何美國的財務狀況會每況愈下。一個對40港元損失極為不甘的人,竟然平日是以車代步,在香港這應是沒可能的事吧。

再到downtown,這回真的回覆了鬧市的景象了。我到了local tour 查詢卻不見好價,只得到public lib 查今晚的酒店與tour 的資料吧。我最後先查回自己的酒店,卻發現最便宜的房間都沒了,只剩下116 美金一晚的房間,我是住不起的了。而因為我在短短的一日時間,已經了解清楚附近的地勢,我很快就找到了一間67美金一晚的酒店。雖然外觀是差了,但房間的質素並沒下降。我打了通電話到舊酒店,跟他說明日才取回行李,又再找周公了。

到了早上,我才發現兩間旅館的最大分別,是食物。同樣是waffle但這邊的難吃多了。而其他食物的款式也大幅減少,我把早餐當三餐的計劃,再難實行。我這天就重回long beach,最後到了食牛排的地方,美國以小費掛帥的文化,確以把服務質素推到了極致。但很快你會發現,一個19. 99美元的套餐,在打了稅給了小費後,是會相等於200港元的,你就會忽然發現,其實美國的東西是「十算」的。回程時,在地鐵見到了一些奇景。如果在香港,地鐵高速行車時,車門有3英吋的空隙,我想報告可以寫3天了;但這處的人卻不當一回事。車上有人在賣巧克力,也是明顯未經授權的,但車箱中的職員也沒理會,如果是港鐵,也許早以用港鐵附例誅之;因為不是每個站也有閘機,這裡也有查票員,但有人沒票時,他只警告了一下,這也許是因為罰金是250美元 + 48小時社會服務,大家在執行上反而放鬆了不少。最有趣的是有黑人在走進列車後播歌,與女伴跳舞;看到其他人的眼神,我知道這不是常見,但從他們看了幾眼就沒再理會的行為,我就明白到,其實加洲人是包容力很強的。有時路人對我善意的提醒,也很是窩心。最後的趣事,是地鐵的報站系統出錯,但因為我已經習慣了,所以我也沒下錯車。

這旅館的早餐不再是我期待的,所以今早我吃了後便匆匆出門。新酒店沒巴士回機場,我在昨日竟求得舊酒店給我多寄存大的那件行李多一天(即共2),並在今早乘他們的穿梭巴回機場,我嗅到的是人情味。我要到機場的原因,是因為我參加了本地團,而「集合」時間則是11時半,所以我等了3小時才等到。但原來所謂的集合,是匯合兩個人,再送到各自的酒店,旅程明日才開始。令我震驚的是,我的最新酒店竟然是在橙郡,即離已經離開了原來的「洛杉磯郡」。雖然酒店是更高級了,但這級數的酒店,是沒免費早餐的,而免費wifi 也要爭取才有,否則就要10美元一晚(倒不如去搶)。到了這酒店,雖然一切也美了,但減退了的,是人情味與自由。不過換個角度看,也許這才令我有這樣的時間,寫下這文章。

跋:我曾抱怨為什麼友人的遊記多是長得令人沒興趣看,但我今日終於發現,原來到過異地,真的會有很多東西希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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