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港大珍奶眾生相


十一月十日 星期四 HKU:天晴 心中:晴轉陰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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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粹從一事看社會,文中出現過的朋友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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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你飲唔飲『珍珠奶茶』呀?」
「無啦啦妳點會有『珍珠奶茶』架?」
「Kong U派架,我而家都唔想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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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初以為是什麼系會的最新作品,唔知邊度來既頹貨,可能係d莊員撻皮的時間整既。點知一接過來,竟然係「歇腳亭」的出品;我心諗:妳唔想要又會為它『停』下『腳』步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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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之下,才發現真正的原因,係一張張的Starbucks Café 的咖啡劵。「歇腳亭」的出品,只係「買大送細」,呀唔係,係「送大順便送埋細」。我自問都係一個唔識趣的人,所以會問:「咁點解妳唔放棄呢個權利?」她當然會反擊:「咁他放埋係我既手上,我無理由塞番俾他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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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半秒,我問自己會如何做。我的答案係「雖然我而家會識咁話人,但如果當時我有份排隊,而我又唔想飲既話,我都未必會推番咗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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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接下來的半小時,一幕幕「這些年,我不懂處理的珍奶」在我面前上演。布有人拿出紙巾,好好包著珍奶放進袋內,但卻不時審視書本的狀況;HKU Lib 的Staff 則大受困擾,2011年新實行的Food and Drinks Policy,令他們不得不像海關般審視同學的隨身物品,不定期要衝出來大喝:「同學,圖書館唔飲得野架。」今次珍奶的出現,就像是「警方」則收到情報,會有一批「貨」到港(大)。
至於在明華COMPLEX 的那邊,有人左手持一本書,右手夾著Starbucks 與珍奶,狼狽的程度直迫準備考open-text exam 的學生;而她,竟在短短的一程lift 內就喝了每杯各三口,我真的懷疑,她到底是不是在享受。而在Knowles 的內部,我又看到一位學生邊走邊皺眉,看著那珍奶不知所措,似乎在考慮是否棄置這杯珍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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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溫書的期間,我朋友的朋友也來了,她甫出現,第一道問題就是:「妳飲唔飲珍奶?」我與對方相視而笑,之後輕輕搖頭,心想economics goods 的多種定義之中,有一種是要用scarce resources produce;另一個是more is preferred to less。整個社會也許真的想要更多的珍奶,但在這一天的HKU 內部,珍奶卻成為了一「礙手礙腳」的麻煩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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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品也許經常出現,沒錯,的確經常會出現浪費,不太需要的人拿到了,但最想要的人卻拿不到;例如每早的免費報紙就是如此。但造成「負快樂」,而人仍然會去取的話,又真的是十分罕見。在路邊可以賣12元的珍奶,竟成了一雞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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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問題在於:「珍奶是跟Starbucks 劵一起派的。」大家排隊後,也許會有一種「珍奶是我應得的」的感覺,送到手上,更不會拒絕。拿珍奶的過程,根本完全沒經過思考,也毫無成本;拿走來,才醒覺這可能是一個問題。如果要拿珍奶,是要額外排2分鐘隊的話,即使時間不長,仍然會令人再一次考慮,「我到底想不想要?」我是不是「珍」的想要這杯「奶茶」?我能夠「珍」惜這份禮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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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綑綁的送贈行動,也綑綁了人的思考。最終贊助商與同學也雙輸。大部分的珍奶,均是在沒被人珍重的情況下被「解決」的,也談不上會記著這份感覺,回頭再光顧。同學們可能則無法享受過程,甚至迫於無奈,「棄珍奶取自由」,心中卻會有一份內疚感。也許,鷸蚌相「贈」,得益的只有我這路過的中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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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贈品文化、捆綁服務,還要浪費多少的資源?我喝了一口珍奶,仔細地咀嚼這顆問題。

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

真我 [半炒作品]

1.      在Mid Term 的前一晚,我還是決定刊出這篇文章。畢竟在可見的將來我還是沒空,而「文債」總是要還的。
2.      最後還是決定不依妳的建議,我始終不習慣以真名入文,怕會引起太多不可預知的結果。
3.      既然題為「真我」,我決定把最原始的那份感覺保留,以近乎全口語對話形式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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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肯改變的原因其實很簡單,或者你會覺得我好傻啦。我只係想我將來既情人會係一個真係識得欣賞『真實的我、原始的我』。而且如果我改變咗,唔係就唔再獨特啦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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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呢個世界的確無人完美;但係咁並唔代表我們應該唔去努力,對自己既缺點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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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個人都有缺點架啦,如果我改埋咪係 “too good to be true?”。哈,我d 歪理又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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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都傻既,妳覺得妳嘗試去改就會無缺點啦咩?妳會唔會睇得自己太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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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唔明呀,我根本唔想自己好呀!我唔想呃那個『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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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我真係明呀。但改變係唔係就代表妳唔再係自己呢?一個變好咗既Jessica 唔通就唔係Jessica 啦咩?妳依然係妳,只係一個唔同咗既妳。嘗試去改變,唔代表就係想呃人;當妳慢慢去改變、而又咁好彩成功咗既話,那將會成為真性格、真我,而唔係只係面具。好多改變都係會內化架,同妳的化妝品唔同,佢地唔會只係停留係妳的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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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的半晌沉思之後,我又重新開始闡述我的立場:「獨特性同缺點係兩回事來架。所謂獨特性,就係會有一批人支持的、一批人反對的性格。例如我出文,總會招來支持我同反對我的兩邊;有人終日畫畫,有人會認為她好有藝術細胞,但一樣會有人認為她係度浪費緊時間。無錯,好多時我地都會講:『唔好理人地點睇、做你鍾意做既事。』但多數都總有一批人支持妳,就算好似喬布斯初期咁,無人支持、贊同他,他都最少自己知道自己做緊咩,知道自己在走有意義的路。但『獨特性』絕對唔係妳『爽約成習慣』的開脫理由。妳真係覺得一d明知係錯而又無正常人鍾意的野有堅持落去既價值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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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靜了下來。也許是我的語氣重了,也許是我整段句子的最後一句「過於有力」,把她一下子打得無話可說。剛想說下去的時候,想起了孔子的一句話:「見不賢而內自省也。」雖然我不認同孔子、但這句也把我點醒了。其實這世界的人,也許或多或少也有這種傾向,自己也不會是一個例外。也許她只是一個相對比較勇敢的人,能把自己這個想法說出來,但這不代表她就是一個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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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我以為她不會再願意說下去,在盤算著如何轉移話題時,她問了我一條我沒有料到的問題:「其實我很想出Pool,所以近排越扮越靚;但我內心又好矛盾,我怕對方會只係鍾意我個樣。我有諗過唔扮靚,展現番『真我』,但根據過往的經驗,唔扮又出唔到Pool bor;我甚至有諗過會應承第一個同我表白的人拍拖。沒錯,打扮咗之後,的確有人係同我表過白,但過程太兒戲,令我不得不打消念頭。到底扮唔扮靚,始終係一個困擾咗我好耐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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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一句萬能Key:“To __, or not to __, that is the question.” 不過沒錯,人生總是有不少的Theories、大Lemmas 同埋Dilem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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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扮下靚,但定期要素顏示人。給對方一個認識妳兩面的機會。」我的確覺得,被一個「外貌協會」的人愛上,也算是一個頗大的不幸,幸好我永遠不用為此憂慮。不過我總相信,如果懂得細心留意,對方是「愛貌」還是「愛人」,還是能被看穿的。


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

聆聽者「守則」 (Revised)

修訂版所追加的內容均以>>>>>$$$$ 顯示 (共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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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年之前,其實我並不認識人的心靈需要。那些年,根本沒有人跟我說心事,所以一直也沒為自己設下什麼「規定」。後來,人多了,故事聽多了,一兩次無心的行為 也的確為別人帶來一些影響。所以在之後的日子,我開始為自己立下數條「誡命」,目的也只有一個:「保護朋友。」如果你問我,為什麼要寫下這篇文章,我會 說:「因為我都希望我的朋友能參考同樣的『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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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無需要,別問名字
有 不少的時候,朋友只是需要一個傾訴對象,對方最希望的就只是盡訴心中情;而如果聆聽者不知道主角們的名字,有時朋友感覺上會更放心。另一方面,如果朋友真 的希望你了解整件事,來找出一個解決辦法,那麼「不聽名字」更是初步聆聽的必要條件。在聽「情節」的過程之中,你更易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也給自己先留 一個沒有偏見的印象;如果你覺得,那人到底是誰會影響你的判斷,那麼到後期才問會比較好,因為你會做到「先對事而後知其人」,給出的意見有偏差的機會也比較低。
二.  盡量持平,但不忘肯定與體諒 
當 朋友來找你訴苦時,例如痛罵他的多年好友有多麼的糟,女友有多麼的不體諒他時,切忌不停附和對方。盡可能從其內容中理出「故事主角」的思維,表示其行為也 有合理性、也值得體諒。雖然看起來有點像在火頭較勁,但事後對方會感激你的,因為如果你只是盲從,也許對方就會失去了一個重要的人;敢於指出問題所在,促 進溝通,才是「做好人、做好事」。如果「故事主角」是你朋友不喜歡的人,那麼也可嘗試指出「故事主角」的動機可能沒那麼壞,或者只是兩人價值觀不同。持續的附和,只會令對方的眼光日益狹窄。>>>>>>雖然理性的引導是需要的,但肯定與體諒也是必要的;每一件事之所以成為心事、成為秘密,總有一個原因,以自己的心感受對方的心,感受對方的苦與痛,是每一次傾聽不可或缺的一環。$$$$
三.  保密為重
  1. 有很多的時候,傾訴的內容也會牽涉一些私人往事:可能是家庭的問題、可能是過去一段不愉快的經歷;又或是他雖然看來與某人很熟,但卻根本不喜歡那人的真相。每一段故事,也應該先假定是有保密的需要,除非你能肯定沒這需要。
  2. 有時對方多番要求你保密的事,看起來未必重要,你甚至會不解,但出於朋友的道義,你卻不能不守,除非有一些很特殊的原因令你必須披露。
  3. 別在無意中透露秘密。有時無意的透露不限於把秘密直接說出來,公開的「抽水」、「暗串」也絕不可為之,因為你有時很難確保會不會有人從中領悟到什麼。
  4. 只可在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重提秘密。即使在場的第三者是比你更親密的朋友也不能。不是所有人也會把所有秘密與最好的朋友分享的,有些事,對方反而是不希望太親近的人知道的。所以除非明確知道在場的所有人也聽過那秘密,而且不比你知道得少,才能討論有關的話題。
  5. 要小心處理「鏈式信任(chained trust)」。即使你很信任你的某位朋友,也不要輕易把別人的心事等告訴那人。出於不同的原因,有時是「朋友的朋友是敵人」,有時是「不希望太多人為他擔心」,有時是「他不覺得那位朋友會理解他」,所以他選擇不向那人說。要尊重朋友這類的選擇,別把「A信我,我信B,而且A與B 也是好朋友」這些條件自動理解為「A應該會願意告訴B」。沒錯,有時告訴B是必要的,但這應該是在深思後才實行的;如果可以的話,最好當然問問A的意願。
  6. 在一些極端的情況下,為了公眾的利益,有時是必須破壞這個承諾,但你必須「九思而行」,並且要準備好無怨無悔地承擔一切的後果。
四.  別利用你所知道的
這麼當然不只是指「以秘密敲詐」這些極為卑劣的行為,而是包括「以秘密作樂」。例如有意無意之中靜靜地說:「她來了。」或是「還不去看人!」這些讓人難堪的行為,也是一次也不能做。
五.  認清關係的本質
有時,隨著你知道的一天比一天多,也開始更願意去關心一位向你傾訴的異性朋友時,就要格外的小心。不論你是因為某些職務的原因上要關心對方(如成為組爸媽、導師、組長等),還是純粹是朋友之間的自發性關心,也有時會引起一些「是愛情嗎?」的疑團。
  1. 即使雙方也有好感,也要注意好感是不是純粹從這種「關顧關係」衍生的。如 果關心主要是單向性的,那麼不同的人需要的問題則不同。關心者應該問的是:「我對 對方的感覺,是出於照顧者、聆聽者的身份,或是真的喜歡對方這個人?假設我在另一個場景遇上這位他/她,或是我從沒投入感情去聆聽對方的故事,我的心會被 牽引嗎?」被照顧者應該要問的是:「我是因為需要那被照顧、被聆聽的感覺而對 對方有好感,還是我真的是因為對方本人的『美』而吸引?」或者你不會有一個確切的答案,但反問自己這條問題,總是有點幫助的。
  2. 如果關心與傾訴已經是雙向互動,而彼此也有感覺,那麼可能真的是一種天賜的緣分。但要問的問題是:「我是願意接受這般性格的人嗎?還是只是一時的幻象?」>>>>>
  3.  沒錯,我相信每段戀情當中,也會有偶然性。沒有「偶發性」、沒有巧合,也就沒有愛情。但我也始終堅信,真正能把人繫緊的是性格,而不是同情心或是被照顧的感覺。所以我才會寫出這段,希望如果有人真的從關顧關係之中發展,也給自己一個看清真相的機會。如果「是愛情」,那麼就可以更有信心;如果「不是愛情」,也會給自己一個退後的機會。$$$$$$ 
六.  別因為對方所傾訴的而鄙視對方
說出心底的故事,需要的是無比的勇氣。沒錯,有時有些故事的確讓人很難接受,但請不要因為這樣而鄙視或遠離對方,特別是如果那已經是「往事」。每一個人也許也犯過錯,甚至在這一刻,你知道他仍然在繼續那個錯誤,但也請你別放棄你這位朋友,因為能救他的,也許最直接的就是你。>>>>>>
七.  別胡亂介入事件
也許在某些情況下,傾訴者會要求聆聽者「進入事件」幫忙,或者是聆聽者認為,必須親身處理。這是作為一位聆聽者應當避免的,因為聆聽者的工作主要就是聆聽,進入事件往往會把事情弄得加倍複雜。例如一些「飾演情人」的要求,是必需拒絕的。一來這會讓自己陷於險地,也有可能會影響自己的人際關係,也無助傾訴者解決心結。有些時候,則是你看得出,兩位你的朋友之間的摩擦,只是一場誤會,但如果直接介入,選擇與「故事主角」對話,也會往往「弄巧成拙」,也會讓各人的關係變得更複雜與難以修補。聽過不少「介入」的故事,均以悲劇告終的。如果你最終還是選擇直接參與事件,雖不是絕對不可行,但那絕對會是一場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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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願意緊守這幾條原則,也許是別人一直願意對我說心底話的原因。給了人可信的感覺,還要尊重別人所給予的信任。因為每一次的「違例」,不論是那一位聆聽者「違例」,也會給傾訴者的心留下或多或少的傷害。如果有人問我,人的心牆是怎樣變厚的,我會毫不猶豫地說:「沒錯,社會或者給人帶來不少的傷害,讓人感覺好痛苦,但他們會仍然樂意分享自己的憂愁;但聆聽者的每次失誤,卻會令人懷疑這世界到底還有沒有可信的人、真正可以交心的人,只有聆聽者的失誤才能令人的心牆變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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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天下的聆聽者一起努力,重建世人之間的那份愛。

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

友誼的階梯


“Though the wish for friendship comes quickly, friendship does not.”

─────NE VIII.3.1156b30-32, Aristotle

這是我近來最愛的一句話,雖然本來此句是用作描述Aristotle心中的那種真正的友誼,但我想如果我在這處借用,也十分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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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第一感覺良好,不論是兩個人還是一大群人,也很容易在數日之內「混熟」,從其他人的角度來看,友誼彷彿就在數日之內建立。如果是兩個人之間,也許在數日之內已經會談到心事;如果是一群人,你很快就會發現他們很懂得「自high」,好像大家也投入了整個群體之中。但如果你問:「他們算是朋友了嗎?」我會送上一個「不」字。因為此時他們只可被視為「有可能成為朋友的人」,在了解一個人的價值觀之前,一切也是「虛火」。這些「虛火」可以燒得很猛,甚至不論是當局者還是旁觀者,也會被所放出的光芒所蔽,以為在他們之間,已經建立起真正的友誼。此為「虛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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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子過去,大家開始發現,原來大家沒想像中的那般「夾」;彼此的價值觀原來有著不少的衝突,只是之前因為認識不深,沒發現當中的差異。此時,濃霧散去,大家開始醒覺,要找些東西掩護自己。此時,彼此的關係會開始變遠,談的內容會圍繞一些無關痛癢的是非或故事,此為「淺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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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交期」的長度因人而異,而也有可能因為大家感覺疏遠了,所以不再找對方,這段友誼便貽死腹中。但如果在兩個人之間,有一個願意先揭露自己更底層的心聲;或是在一個群體之中,有不少人仍重視大家的關係,這段「淺交期」終會過去,慢慢大家也會打開心屝,此時取以代之的會是「掙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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掙扎,是因為你不知道應否接受這更接近真實的對方;掙扎,是因為你不知道應否再披露自己更多的事;掙扎,是因為你知道,對方總有些不可侵犯的底線。但如果只是懂得附和,對方是能感受到的,所以你知道只有敢說真心話,方能成為朋友;你也知道自己可以保留一些秘密,但你知道不能太多。所以,你應該清楚面前的是一條通往友誼的窄路,路旁則有無數個緊急出口。但一直從出口離開了,一切也要重頭再來。「掙扎期」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也是很長的,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並不是無懼的。在理想世界之中,下一步會進入的是「無懼期」;但在現實之中,會進入的是「穩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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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無懼」,是指敢於說出自己心中所想,行出自己想行之事,又有信心彼此的關係不會因此而改變。你相信「只要自己並非刻意破壞關係,那麼無論你做什麼事,在長遠而言,彼此的關係不會受到影響。」That is, you could sincerely believe that if your intention is not “evil”, the relationship would remain intact in the long run regardless of any particular action. (見「從信任到友誼」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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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實之中,關係的最後一個階段是往往是「穩定期」:就是你已經清楚知道有什麼話是不能說出口,有什麼是絕對可以分享。也許你仍有點不確定某些話能不能說,某些事能不能做。但最少你誤中地雷的機會微乎其微。你已經可以很放心地與這些朋友相處。你甚至不必刻意記著什麼是不能做的,因為你的內心已經徹底地「適應」了這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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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初的「虛火期」走到最後的「穩定期」,可說是荊棘滿途。從彼此對友誼的期盼,到真正擁有一段穩定的友誼。路途之崎嶇,堪比「同登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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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要再說一次:
“Though the wish for friendship comes quickly, friendship does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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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田深度行


「我們鄙視,我們迴避,也許是因為我們沒想過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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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世界之中,你總不免會看到一些「行為怪異」的人,有時你或者會想:「此人為何可如斯無禮?」也許你會想:「為什麼他總在不合宜的時間做一些不恰當的事?」或者是:「這個人怎麼看起來這麼自大?」於是你決心避開這個人,恨不得這個人能從自己的視線範圍消失。我相信這經歷大部分人也有過,我也當然不是一個例外,雖然我自己本身也是一個「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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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故事寫下去,以下兩個可能性往往是最常見的:也許你有一日會發現他本性善良,覺得與其相交也沒什麼不可;也有可能是你拚命想要不理會這個人,但他卻跑來跟你訴心事,把你弄得心煩氣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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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怪人』,或許是一堆悲劇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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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持有大量「心匙」的人,我開始發現,在每一個「怪人」的背後,也一定有一段甚至數段故事。到了今日,我甚至可以從人的行為猜出其心結。可能是父母關係極差、父母偏心、與一名相識多年的朋友忽然絕交、在中小學時期屢被排擠等等。有時一個心結會衍生更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造成了更多的「意外」,最後製造了更多的「悲劇」。他們開始覺得難以理解這個世界,但多數的「怪人」仍然很愛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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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處理『病徵』起不了任何作用,如果你不了解『病因』,那他跟在對牛彈琴並無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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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的「怪人」,其實心中也一直有一種心虛落寞的感覺。當中的一部分會很樂意分享自己的情感,他們也會找一到一些相信「他們是善良人」的聆聽者,但在聽過之後,卻往往會覺得無從入手。你會說:「別那麼敏感,事情沒那麼糟。」又或是:「其實那只是很小的事而已,過數天就會好。」沒錯,這些說話也許能起短期的鎮痛作用。但其實不論是他們所說的話,所行的事,也多數只能反映「病徵」,真正的核心,也許還離你很遠。因為不了解對方的成長過程,當中的遭遇,你也許只能停留在「別這麼灰」的層次,卻不明白「對方感到心灰」的真正原因。只有慢慢讓他信任你,引導他把心結說出,你才會漸漸明白,對方整個思考模式;才能明白,為什麼在你眼中看來為小的事,在他的世界竟如此的大。

「如果在朋友圈之中,只有正常人,也許不錯;只是你不會太了解這個世界;但與『怪人』深交,需要細心、諒解、勇氣與膽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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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與正常人相交,也許會比較舒服,因為他們對於一般人來說,是容易理解的。但只與正常人相交,也注定了你只能認識人性的片面。每一個「怪人」通常也有與別人不同的優點與價值觀,從相交的過程之中,你會更了解人性、更了解人生。他們大部分也特別重視友誼、也特別在意別人的看法,所以作為他們的朋友,你會有一定程度的壓力,而且一般人很介意的事,在他們來說可能不算什麼,事後可能毫無印象;但一個小小的行為,卻有可能被放大至傷透其心。所以細心與諒解是必要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建立真正雙向的友誼;勇氣與膽識也是需要的,因為於你而言,他可能會是另一個未知世界的人。如果沒有這樣的信心,也許選擇偽裝為一名不理解他的人會更好;但如果能與其為友,很可能你們會成為彼此的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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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罕見,但總有人是無可救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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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要提醒一句,在連串的打擊後,有一小撮的人會成為一個討厭世界,心中只剩下邪惡的人。這小撮人會很固執,以致沒有什麼人能改變他們。如果你感覺到對方是一個這樣的人,我的建議是「請別接近他。」雖然理論上我們不應該放棄愛任何一個人,但也別忘記,我們不是萬能的,更不是「打不死」的,我們都只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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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你的團體之中出現了一位『怪人』,請不要作弄、排擠他,因為他的過去已經夠苦了。你可以選擇不與其為友,但請不要與其為敵,把一個生存的空間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