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1日 星期日

The dilemmas(關係兩難)


在社交的道路上,我遇上了不少兩難的局面,這其實不是為我帶來了很大的煩惱,但我覺得仍值得在這個除夕之夜說說,所說之事,也有一點反傳統的意味。

Facebook Xanga

有不少同時有用Fb Xg的朋友在心底都有一個看法,是FACEBOOK 是給人看的,是來分享生活上的瑣事;而XANGA 是給真心朋友看的,分享的是內心最真摯的情感。但不得不承認,我近期在Xanga 的活動少了,在Facebook的反倒是日日見面。這代表了什麼?這代表了我的一種妥協。在這一年間,Xanga沒落的速度是驚人地快,無論是update 的數目,又或是footprint 的數量,也大為減少。在Xanga 寫的內容,漸漸也許會成了自說自話,那我只可能選擇

1.      放棄分享心中的那一份情感
2.      勇敢地走出來,把自己的情感世界宣諸於世

我最後選擇了後者。因為要把自己隱藏,我並不習慣,也覺得不健康。在Facebook分享內心,也許是一種高風險的活動,但也令更多原本不認識我的人有了一個認識我的機會,權衡之後,你們也就在FACEBOOK 看到我的內心世界,包括這一篇文章。

HEA 穿與改善形象

經常有人跟我說:「你這樣穿不好看,女孩子們不會喜歡的,那麼如何追女生呢?」老實說,如果我真的希望去學穿衣,或者一年多的時間,我也可以穿得不錯。但我問自己:「我有這個必要嗎?」我不是說自己有市場,因為我自己深知自己沒有。但如果要我努力去學習這回事,我相信我並不快樂。以外表之形象的工程去取得他人的認同,這不是本我,也不是真我,是一個扭曲後的我。如果我必須扭曲自己才能「有市場」,我寧可「沒有」。如果真的有適合我的那一位來到,那麼她必須接受的是一個「真我」。「改善」了自己,也許會有更多人看得上眼,但我相信,因為這個改變才喜歡上我的人,並不會是我靈性上的同行者,真心的朋友,或是心靈相通的情人。如果我改變了,我無法知道對方是否接受我的「本我」,因此,我決定不變。

風度與效率

男生最重要是要有風度,對不少女生而言,這是沒錯的。但在「有風度」的同時,有時犧牲的是「效率」。無可否認,有些時候,有些風度是予人方便,而且會令行事更有效率。(如一群人外出,為人推門)。但有些有風度之事,我倒是認為是非必要的。如果大群人去晚餐,而因某些原因自己剛好身在隊前,如果堅持先給女生坐下才坐下,有時只會為別人造成障礙。而先等齊人才開飯,雖然是一份尊重,但始終飯菜涼了,大家的「總快樂度」有時倒會下跌。我相信風度除了提升自身形象,還有的是,令一個群體之中的人更快樂更方便。因此,在這些事上,我堅持以後者作自己的原則,而非死板的「條目」。

短期忠誠與長遠忠誠

25號到了另一教會,牧師說對神對人要忠誠,今日先只說對人。他問:「如果今星期喜歡這個,下星期喜歡下一個,雖然沒拍拖沒表白,但你認為這算是專一,算是忠誠嗎?」他的預設答案,我相信是「否」,但我想回答的,是一個簡單的「是」字。如果如他所言,喜歡了一個人就要開始去欣賞對方,並慢慢投放更多的愛的話,在最初,這是美好的,這是專一。但由於你刻意地忽略了身邊的一切,你會慢慢真的「愛」上對方,而開展一段感情。當熱情過去後,(一定會發生的),你才慢慢發現身邊的其他人的好處,反倒難以持守忠誠和專一,或者因為框架,兩人會繼續走下去,但當中難免變質。

我的道理是另一回事,我不否認我對別人算是容易有好感的。(天音:這是FACEBOOK 啊,萬人在看的FB ),對我而言,數個月約是一個周期,喜歡的對象會有所改變。但我只認為我是為長期忠誠而努力,因為了解了更多的女性,而懂在愛意初生之期盡可能看清楚對方,在迷糊之前明白了對方的性格優缺,我覺得,在此的選擇之後才選的對象,我才更有信心高呼一句:「我會一心一意對著妳的。」或者有人不同意,但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P.S. 雖然我容易去喜歡一個人,但要令我真正愛上一個人是很難的。

異性關係之極限 知己還是情人

我曾經有一個我認為關鍵性的問題,一段異性關係到了極限,到底是

1.      只可是情人,知己只是一種不完美的產物
2.      只可是知己,情人反而是一種不完美的產物
3.      情人與知己,是同為完美但異構之體

從一次有多名男女的聚會之中,我半間接地得到答案,但答案的表達形式比我想像中複雜。到了極限,其實可以是知己,也可以是情人,但只要一方曾宣告他已愛上了你,就代表了你們不可能成為純正的知己。

原因 -> 愛情之不可逆性

其實如果對方只是曾有好感,或者有淡淡的喜歡,做純正的知己是沒有問題的。但當對方已經深愛過,這時這一生他/她也很有可能沒有扭轉他內心的愛意。如果假設沒有人在示愛時只是淡淡的喜歡或欣賞,(特別是向知己的示愛特別需要勇氣),那麼向你示過愛的人,已經永遠喪失成為知己的能力,因為他在內心的生理和心理上,對你的情感已經混雜了愛情。所以如果有人覺得異性的知己情難得,而不願意放棄一個向自己示過愛的「知己」,最後只會傷害了那一位「知己」。最少,這對於絕大部分的男性而言是真理,愛了就是一個永遠的事實。

有一位女性朋友說道:「我不相信,世界應該可以(should have been)更美好,人與人的關係不會如此。」

我的回應是:「遺憾的是,世界並沒有像「應該般」的美好,而事實是現實並沒有(have not been) 這樣的美好。今天在場的近十位男生一致的舉手,已經是一個頗有力的證明。」

我相信這篇ENTRY,會反對的人不少,但這真切地反映了我的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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